石门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2月7日石门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次会议通过)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依法履行各项职权,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全力推进县委“一一五五”工程的实施,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
二、工作任务
(一)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的工作报告
1、专项工作报告
(1)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4月)。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投票表决(10月)。
⑵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脱贫攻坚专项资金整合工作情况的报告(4月)。
⑶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区商住小区和安置小区2016年底办证工作情况的报告(4月)。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区商住小区和安置小区2016年底办证工作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投票表决(10月)。
⑷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建设工作的报告(6月)。
⑸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经济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6月)。
⑹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投票表决(6月)。
⑺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养殖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8月)。
⑻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壶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投票表决(10月)。
⑼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全国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示范县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投票表决(10月)。
⑽听取审议相关单位关于办理县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情况的报告并投票表决(12月份)。
⑾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山区农村小学教育发展工作报告(12月)。
⑿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柑橘产业发展工作报告(12月)。
2、其他报告
⑴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1至7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8月份)。
⑵全口径财政预算决算
①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2016年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17年1至5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6月)。
②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1至9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10月)。
③听取审议相关单位关于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和县审计局关于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审议意见整改落实调查情况报告(10月)。
④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财政年终结算方案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12月份)。
⑶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七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制定情况的说明(6月)。
⑷听取街道人大联工委关于年度工作情况的报告(12月)。
(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的工作报告
1、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调查组关于工作评议调查情况的报告(7月)。听取被评单位关于工作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11月份)。
2、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17年上半年信访工作报告(7月)。听取相关单位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信访交办件工作报告(11月)。
3、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国有投融资公司管理工作调研情况的报告(9月)。
4、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工作的调研报告(9月)。
5、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脱贫攻坚专项资金整合工作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11月份)。
(三)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
1、对《食品安全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检查(5月)。
2、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工作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6月)。
3、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投票表决(12月)。
(四)组织两次专题视察活动
1、视察全县矿山企业综合治理工作情况(9月)。
2、视察全县交通建设情况(10月)。
(五)开展三类案件评查
县人大常委会选择一批行政类、刑事类、民事类司法案件,开展评查。
(六)评议五个政府部门的工作
被评议单位: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7月)。
(七)开展六个课题调研
1、开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建设工作情况的调研(6月)。
2、开展优化经济环境工作情况的调研(6月)。
3、开展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工作情况的调研(7月)。
4、开展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工作情况的调研(9月)。
5、开展山区农村小学教育状况的调研(11月)。
6、开展柑橘产业发展工作情况的调研(11月)。
(八)加强代表工作
1、组织1次人大代表培训。
2、狠抓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3、按要求开展代表小组活动。
4、规范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的运行。
(九)配合开展“五行”活动
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开展“环保世纪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农民健康行”、“民族团结进步行”和“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
(十)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
坚持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会前学法制度,组织县人大工作者到全国人大培训中心开展集中培训,加强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支部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开展“文明标兵单位”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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